受采购人委托,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物业服务项目,在评标工作开始前工作人员统一收缴了评审专家的手机。该中心工作人员发现,评审专家高某到达评标现场后一直找其他评审专家闲聊。评标环节,高某再次和旁边的专家交头接耳,并询问应该怎么打分,工作人员看到后及时予以了制止,并提醒专家应该客观公正、独立、审慎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审;但没过多久,高某又开始东张西望,向左右两边的专家“请教”该给谁打高分,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制止。
评审工作完成后,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以高某多次不遵守评审纪律、怀疑与供应商串标为由,要求高某出示手机信息,发现高某手机里的一条短信来自评审专家王某某,内容是“我是明天和你一起评物业服务项目的王某某,请给实力特别强的A供应商评高分。”
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核对评审结果,发现A供应商正是该项目的第一顺位中标候选人,于是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了这一情况。监管部门开启监督检查,调查录像发现评标过程中确实出现了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,判定中标结果无效、要求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,并依据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,对王某某和高某处以罚款、警告,并取消二人政府采购评审资格。高某以自己第一次参加评标活动、不懂规则为由,向监管部门申诉,认为处罚过重,但监管部门并未采信。
刚参加评审、不懂规则就能让违法违规的评审专家获得豁免吗?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合伙人赵路律师认为,这些专家的违法行为应该依法处理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本来就有比较高的门槛,专家应该练好“金刚钻”,再揽“瓷器活儿”,掌握好专业知识并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,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培训和管理,对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姑息。
该政府采购中心一位相关负责人对《政府采购信息》报记者表示:“有些专家的水平确实不行,之前也知道有些人共谋操作评标,这次总算抓现行了!”
评审专家韩孟玉提醒,近期河南省5名评审专家因受贿,共谋操作评标触犯刑法而被判处有期徒刑,四川省也有19位评标专家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。据《政府采购信息》报记者了解,贵州省近期也取消了多名专家的评标资格,对95名评审专家进行通报批评。评审专家们应该引以为鉴,通过学习掌握相关知识,做到评审有水平、评审不受非法干扰。